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质保体系建设现状调查暨组建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的通知
日期:2021-12-26 00:00:00
各单位:
为进一步准确把握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现状,切实做好我省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下简称“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现状调查,并组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以下简称“评估专家库”)。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学质保体系建设现状调查暨组建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的通知》教高函〔2021〕843号文件(附件1)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现状调查
主要包括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机构和人员、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文件、2020-2021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核心数据、师生教学满意度、教学质量监控与激励、本科生学习成效等六方面内容。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均须参加本次调查。本次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和报送材料两种方法进行。
(一)问卷调查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专任教师和学生利用电脑或手机在12月30日前填写以下问卷,要求每个单位参与的专任教师数不少于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50%,每个年级参与的学生数不少于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0%。
1.教师满意度问卷调查路径
(1)网址:
https://haut.mycospxk.com/index.html?v=2.34.0.1/#/answer/anonymous/Student/53?semester=2021-2022-1
(2)二维码:
2.学生满意度问卷调查路径
(1)网址:
https://haut.mycospxk.com/index.html?v=2.34.0.1/#/answer/anonymous/Student/54?semester=2021-2022-1
(2)二维码: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于12月30日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专任教师和各专业、年级学生参与问卷情况汇总后,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综合楼202办公室,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梦靥 电话:0396-2693629 邮箱:2710418762@qq.com
(二)报送材料
1.各高校需报送材料包括学校教学管理、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的文件、资料等12项,主要包括:
(1)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文件(Word电子版)。
(2)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Word电子版)。
(3)学校教学质量标准汇编(Word电子版)。
(4)2021年春秋季学期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Word电子版)。
(5)2021年春秋季学期学校开展的专项评估通知或文件(Word电子版)。
(6)2019-2021年度学校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文件(PDF电子版)。
(7)2019-2021年度学校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文件(PDF电子版)。
(8)2019-2021年度学校教学事故处理文件(PDF电子版)。
(9)2019-2021年度学校获批省级、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文件(PDF电子版)。
(10)《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函〔2021〕629号)中要求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和附表1-26(Excel电子版)。
(11)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状况调查数据表(Excel电子版)。
(12)《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要求的表6-6、表6-6-1至表6-6-8、表6-7、表6-8、表7-2(Excel电子版)。
2.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现状调查数据表(附件1的附表)
(1)表1.1 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构
(2)表1.2 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构专职人员情况表
(3)表1.3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人员情况表
(4)表1.4 学院教学督导人员情况表
(5)表1.5 2019-2021年度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
(6)表1.6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情况
(7)表1.7 本科生学习成效
本次需要报送的材料,涉及到教务处、质评办、教发中心、招生就业处等多个部门及各学院。为减少对期末考试工作的影响,减轻各学院、各部门负担,此次不再安排专门会议部署,不再进行覆盖全校的数据采集与材料收集工作,质评办将在必要时安排专人与所涉及的单位联系。本次报送的资料、数据与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密切相关,意义重大,请各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及时、准确的完善相关材料、数据的收集工作。
二、组建评估专家库
(一)主要任务
评估专家库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在本省评估专家选派时,原则上应使用评估专家库专家。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过硬,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接受相关评估培训和参加评估工作。
4.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形势。
5.掌握评估政策、评估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必备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6.推荐专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理论修养,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岗位职务10 年(含)以上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10 年(含)以上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有意愿参与评估工作的少数优秀教师视需要可适当放宽条件。
7.担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工程类、医学类、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评估专家和认证专家特别是承担过教育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委托或合作开展的评估认证监测研究项目专家,及已参加过院校评估的高校时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质量或评估监测部门负责人等五类专家,应优先推荐。
8.原则上,首次成为评估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评估业务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有意愿参与评估工作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推荐程序
1.评估专家库专家由各高校严格按照推荐条件予以推荐,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聘请。
2.各高校在推荐专家时应综合考虑专家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确保被推荐人愿意并能够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
3.评估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高校可适时向省教育厅补充推荐专家,并于每年12月份定期更新完善本单位专家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对于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年龄超限等不符合专家条件的人员,应及时调整出库。
5.省评估专家库专家将优先推荐进入教育部评估专家库。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与12月30日上午11点前,汇总本单位推荐人选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本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综合楼202, 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梦靥 电话:0396-2693629 邮箱:2710418762@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学质保体系建设现状调查暨组建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的通知.docx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
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