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于2024年1月15日至19日进行,为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安排
(一)公共必修课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按附件1执行。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黄淮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202) 号)文件要求组织本次考试,考试工作的组织、试卷命题与审核、试卷印制与保管、考场安排与管理、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考试分析、试卷评估与归档、缓考手续办理(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收齐学生缓考手续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领导签字后统一在教务系统中将申请缓考学生设置为缓考,特殊情况除外)、取消考试资格等按照《黄淮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办法执行。
(三)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考试、考查科目,并填写《各年级、专业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3)和考务组织安排表(见附件4)经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于2024年1月5日前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电子版发QQ邮箱:jwcxwk@huanghuai.edu.cn。
(四)各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前要认真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上课班级学生名单,确保实际上课学生和教务管理系统中上课班级学生名单一致,如有不一致情况应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沟通解决。
(五)期末成绩于2024年1月20日-25日录入教务系统中。
(六)各学院在学期成绩登录工作完成后,认真填写《期末成绩不及格汇总表》、《黄淮学院因成绩留级、退学汇总表》(见附件5和附件6),并将经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于2024年1月26日前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按照同一年级、专业、班级的所有课程成绩装订在一起,不同年级要分开装订,本专科也要分开装订,要核对好各班级的所有课程成绩,防止遗漏或未报课程成绩),纸质材料于2024年1月26日前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室)。
(七)期末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撰写考试质量报告,将经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于2024年1月26日前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综合楼203室),电子版发QQ邮箱:jwcxwk@huanghuai.edu.cn。
(八)承担辅修学士学位教学的学院,辅修学士学位的考试安排不得与期末考试安排冲突,成绩按照期末考试的成绩要求报送,且与主修期末成绩分开装订。
二、考务组织
(一)考务委员会
主 任:分管教学副校长
委员单位:教务处 学工部 后勤服务公司
(二)主考
学校主考:王东云
学校副主考:陈兆金 张水成 肖洪涛
各学院主考:各学院院长
(三)考试巡视
教务处
(四)考务办
1.校考务办:综合楼203室
2.各学院考务办:各学院办公室
三、宣传教育
(一)各学院要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全体师生考前动员会,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黄淮学院课程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以端正学风、严肃考纪为主题做好宣传,营造积极向上的应考氛围。
(二)监考人员要严肃对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按照规定要求,准确记录并及时上报。
四、考区考点
本次期末考试分南、北、体育中心、医学院四个校区共计十三个考点
南区:9号楼,10号楼,11号楼、图书馆四个考点
北区:1号楼,2号楼, 6号楼、7号楼、8号楼、12号楼和工程中心七个考点
体育中心:体育中心一个考点
医学院校区考点:博学楼一个考点
五、后勤保障
(一)各学院应做好考点、考场的环境卫生工作。
(二)后勤服务公司应全力做好保洁工作,保持考点内外整洁,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说明:1.辅修学位期末考试安排不得与主修期末考试安排冲突。
2.如果学院考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请以书面报告报教务处审批。
附件:
教务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