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拟推荐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1-09-17 16:30:46 发布人:发展规划处 浏览量:76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报送2022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的通知》(教发规函〔2021〕563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召开了2022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论证会,各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汇报答辩。校学术委员会专家依据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各申报项目进行了材料审核和会议评审,拟推荐新能源与网联汽车产业学院、防水材料与工程产业学院、智能信息专业集群建设、生物医药专业集群建设、管理经济专业集群建设、建筑能源专业集群建设作为我校2022年示范校建设重点实施项目,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信息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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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老师 万老师
发展规划处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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